关于我们

其他还有哪些国家/地区已经启用了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发布日期:2020-10-16

目前,在我国已实施的18个优惠贸易安排中,已建成并上线运行的原产地电子联网系统,传输各《协定》项下原产地电子数据。

分别为:

1. 港澳CEPA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

2. 两岸海关(ECFA)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3. 中瑞(士)原产地声明数据交换系统

4. 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及亚太贸易协定项下中韩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5. 中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6. 中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

7. 经香港/澳门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系统中转确认书签发子系统

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实时传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

请务必做到合规填制,以享受优惠税率。


分享到: